湖北宏益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擬對持有的湖北金索蘭太陽能有限公司單戶債權資產進行處置。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 債權資產情況
截至2024年2月20日,該戶資產債權總額為4263.19萬元,本金為2887.11萬元。該資產中的債務人主要分布在襄陽宜城市。債權資產情況如下表:
序號 | 戶名 | 本金余額(萬元) | 利息(萬元) | 墊付費用 | 擔保方式 | 保證人 | 抵(質)押物 | 抵(質)押物 | 抵(質)押物 | 抵押物面積 | 訴訟情況 |
1 | 湖北金索蘭太陽能有限公司 | 2887.11 | 3475.24 | 22.77 | 抵押+保證 | 陳鋒、嚴慧遠(夫妻);陳濤、黎麗(夫妻);李明鋒、張愛華(夫妻) | 襄陽宜城市 | 襄陽宜城市經濟開發(fā)區(qū)宋玉四路 (楚韻大道) | 2處工業(yè)土地 | 85506.9㎡ | 執(zhí)行階段 |
3幢工業(yè)廠房 | 13665㎡ |
注:本公告披露的債權及擔保措施情況僅供參考,最終以借據、合同、法院判決等有關法律資料為準,請投資者自行閱檔判斷。
二、交易對象及條件
交易對象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并具備良好的資信情況條件,能承擔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交易資金來源合法,但以下人員不得購買:國家公務員、金融監(jiān)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企債務人管理層、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lián)人;或者上述關聯(lián)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上述債務人、擔保人和債務人、擔保人的關聯(lián)方;以及與不良債權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yè)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
四、公告有效期及聯(lián)系方式
本公告有效期為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公告期內受理上述資產處置有關異議和咨詢。
受理公示事項聯(lián)系人:彭先生,聯(lián)系電話:17771133477。
電子郵箱:公司郵箱(1101392607@qq.com)
公司地址:湖北省襄陽市樊城區(qū)漢江路42號首信東方墨爾本寫字樓H棟2樓。
在上述不良資產處置公告期內如有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等干擾資產處置公告活動行為的,可向湖北省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紀委來函或來電反映。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狄先生,027-87815681,舉報郵箱:jijianjiancha@hubeiamc.com
湖北宏益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4日